今天在yahoo新聞看到一篇報導,這個後來也有上電視新聞。說是有記者拍到我國的名模林葦茹和一個帥氣外國人約會,還去調查那個外國人是之前Apple的員工,身價好幾億美金的有錢人,甚至還買下NBA灰熊隊。撥報了很久,後來看到當事人出來說清楚,說他們只是第一次見面,才是剛認識的朋友,不算是約會。
我看完當下的直覺是,這絕對不是碰巧被記者碰上的新聞,一定是行銷文!
理由一:哪這麼剛好,第一次見面就被偷拍,強烈懷疑有人放消息。
理由二:拍個照片就知道那個外國人的身家背景?要不是有心人給消息,怎麼查的到?
理由三:這篇報導還提到他們在"鄭元暢"的餐廳約會,這麼恰巧鄭元暢和林葦茹是同一間模特兒經濟公司。
理由四:我原本不認識林葦茹是誰的,因為這則新聞,我還真記起來她的名字了。
我懷疑經紀公司不只告訴記者這條資訊,還幫忙寫稿。
當然以上都只是猜測,我只是想到有藝人記者在節目上面說過,所有的藝人新聞幾乎都是廣告。
所以,之後這些影劇新聞看看就好~~真的走進禮堂再說摟~